2010-04
新闻来源:中铁四局四公司浏览次数:日期:2010-04-21
为进一步调动基层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,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,近日,公司下发了《关于发放兼职团干部岗位补贴的管理办法。
近年来,公司团组织服务企业、服务青年,围绕公司中心任务积极贡献力量,同时也获得了各单位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。2008年公司针对团组织活动经费出台了文件,目前全公司90%的项目按照35岁以下青年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活动经费规定全额支付,个别单位还有超额支付,改善了项目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经费普遍不足的现象。近日,公司又出台了兼职团干部岗位补贴的管理办法,要求自2010年3月1日起,全公司各基层兼职团干部将获得与工资同时发放并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的岗位补贴。同时,在公司每年两次的综合大检查中获得团委工作单项评比前五名的,还将获得1000-2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。
通过兼职团干的岗位补贴发放制度的执行,利于促进公司共青团基层队伍建设,对任劳任怨、认真履职的兼职团干的工作予以肯定,促进了基层兼职团干部的成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