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05
新闻来源:中铁四局四公司浏览次数:日期:2016-05-17
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合肥、南京地铁项目
门式起重机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
招标编号:CTCESGS-JX-2016-003
1. 招标条件
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土建TJ11A(B)标、南京市轨道交通宁溧线TA02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,项目业主分别为:合肥城市轨道交通公司、南京城市轨道交通公司。为满足盾构施工出土需要,两项目所需3台门式起重机由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招标。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
2.1项目概况
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土建11A(B)标段位于合肥市庐阳区、瑶海区,标段工程包括蒙城路站~阜阳路站区间、阜阳路站、阜阳路站~淮南路站区间、淮南路站、淮南路站~新蚌埠路站区间、新蚌埠路站,共3站3区间,合同工期36个月,合同总造价4.8163亿元。
南京市轨道交通宁溧线TA02标段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和溧水区,线路从机场东站出站后避让机场油库用地及边防检查站后,向东北方向下穿宁铜公路、溧水河至溧水河岸中间盾构井。本标段含中间风井1座,盾构区间1座,机场东站~盾构工作井区间长1422m。工期共计23个月,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月1日,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。
2.2招标内容:3台50/16t门式起重机采购,划为2个包件,具体技术要求见附表1。
3. 申请人资格要求
3.1.经国家工商、税务登记注册,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。产品的生产工厂以法人身份参与投标。
3.2 具有本次招标范围内物资(设备)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(实行许可证制度的产品)。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,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(必须在有效期限内),应具备相应的设备安装资质。
3.3申请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分别不少于3000万元,生产的同类产品应具备在类似工程中使用过三年(或以上)成功运行的业绩。
3.4申请人应有良好的信誉,其产品近三年内无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。
3.5不接受中间商投标,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6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
4.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
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投标单位,请于2016年5月23日上午8:00时至2016年5月25日下午18:00时,(北京时间,下同),持 单位介绍信、本邀请书、本人身份证件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(或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)。
5.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
5.1 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:递交时间为2016年6月7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00分,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7日上午10时00分;递交地点: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机械管理中心(安徽省肥东县大店长江东路)。
5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6.开标
6.1开标时间:2016年6月7日上午10时00分。
6.2开标地点: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机械管理中心(安徽省肥东县大店长江东路)。
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。
7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四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(http://four.crec4.com/)上发布。
8.招标人信息
招标人: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张洼路106号
合同签订单位: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机械管理中心
联系人: 曹道情 ;联系电话:13675510293
二〇一六年五月一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