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05
新闻来源:中铁四局四公司浏览次数:日期:2016-05-21
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
物资招标采购公告
招标编号:CTCE4C-WZCG-2016001
1.招标条件
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土建11标建设资金已落实,所需钢支撑、钢围檩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组织进行邀请招标。
2.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
2.1项目概况: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土建11标段位于合肥市庐阳区、瑶海区,标段工程包括蒙城路站~阜阳路站区间、阜阳路站、阜阳路站~淮南路站区间、淮南路站、淮南路站~新蚌埠路站区间、新蚌埠路站,共3站3区间。
2.2招标内容:物资品种、包件划分见附表1。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,并在业绩、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。
3.2. 经国家工商、税务登记注册,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。产品的生产工厂以法人身份参与投标。
3.3.生产厂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,生产的同类产品应具备在类似工程中使用过三年(或以上)成功运行的业绩,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,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。
3.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5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。
3.6本次招标不限制同一个投标人所投包件的个数。
3.7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、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。
4.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 如有意参加本次投标,请于2016 年5月23日上午8:00时至2016年5月25日下午18:0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合肥市张洼路106号中铁四局四公司物资管理中心业务室持本人身份证明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,代理商需提供合格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。招标方也可以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于投标方,但投标方必须先将本人身份证明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发于招标人。
4.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,以现金购买(不提供发票),招标文件售后不退。
4.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。
5.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: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上午8时00分,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下午15时00分(即为开标时间);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合肥市张洼路106号中铁四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后二楼会议室;
5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5.3投标保证金: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(具体数额见附表1),投标保证金请以现金的方式于2016 年5月27日下午14:30 前,交到合肥市张洼路106号中铁四局四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财务室,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。未按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,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。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,向所有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,最迟不超过投标有效期满30天。
6.开标:
6.1开标时间:2016年5月27日下午15时00分。
6.2开标地点:合肥市张洼路106号中铁四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后二楼会议室
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。
7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四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(http://four.crec.com/)上发布。
8.招标人信息
招标人: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
地址:合肥市张洼路106号中铁四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;联系人:孙玲 ;联系电话:65245674
合同签订单位:中铁四局集团四公司物资管理中心;
联系人: 孙玲 杨帆 ;联系电话:65245674
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
2016年5月21日